莫亚易经四柱八字讲课


莫亚,易经,四柱

用神救应之一

日弱生扶太过或日旺克抑太过怎么办?

倘若扶助太过。抑制其扶助的五行,也可称为用神,其原则是以于四柱平衡有益为准。

譬如,木弱就有水来扶助它,水就是用神,水扶助太过就用土来控制水。土就是平衡四柱的用神。如木弱靠水扶助而又扶助太过,不就是印太多而致身旺,但日干毕竟是处衰弱甚至是死墓绝地。所以,再多的生扶也不会强过日干本来就得令又得印旺生身的强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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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干由弱变强的情况下,以用神制印以免过于生身是对的,但也不必太过。日弱生扶太过的用神与身旺印旺的取用神法一致。

日弱帮身太过而致身旺,是命局中遇到的第二种情况,其用神与日旺比劫旺取用法一样,是以官杀

为用神。但日弱不得令,再帮身也不会像本来就日干得令又比劫旺助的情形,所以其用神官杀的作用不会要求得太强烈,点到为止。

反之,木强,就用金来抑制它,金应是木的用神,金抑制得太过,就用火来控制金,火就是木的用神;金抑制得不够,就用土生金,土就是用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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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强官杀更强,实际上就是没有印通关,身略弱。制官杀者为食伤,而作用神的伤食的分寸定要把握好。因为食伤不但制官杀,还泄身。

所以,用神食伤不宜过旺。此伤食为救应用神实际上就是官多喜伤。

身强官杀弱便是抑制得不够,希财来生官,这个用神财星亦不能过旺,因为官杀不是没有,只是还差点气候而已,不然针对变成身弱不胜财官而失衡生灾。

以上取用神法一般以不过扶抑为原则,也即整体平衡中的特别情况的取用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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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伟华在用姓名五行为人补救时,常常酌作为用神的份量。比如有人前须加三个水,为涛、海,指水,有些只取露,小雨,略加滋润,就是这个道理。若有人刨根问底:倘若用神的用神被克、合、冲、刑或无力怎么办?这就是另外一种命局了。五行生克是循环相生、隔位相克的关系,点是确定身旺身弱,然后取最直接最能平衡命局的用神。用神之用神后,是不会再取用神了。

用神救应之二

本节将针于预测中破损用神的各种情况,一一分析,并将各种救应方法告知读者。

也即正常情况下对所取用神有损伤的救应。如四柱有救,即是:有病方为贵。偏枯无救的四柱有病无药医。希望读者通过对本节救应的学习,能掌握有情救应方法。此外,自己能从反面去理解和掌握无救的各种情况。

一、官逢伤。即用神为正官,忌神为伤官。

四柱有忌神伤官克用神,有正印,就可制伤而护官。故正印是正官的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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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官逢杀。即正官用神与偏官混杂而不清。

四柱为官要清贵,有五阴干伤官可合去七杀,如乙日干,见丙为伤,丙可合去辛杀存庚官。另有五阳干劫财也可合去七杀,如甲日干,见乙为劫,乙可合去庚杀存辛官。故五阳干劫财和五阴干伤官是去杀留官显文贵的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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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官逢刑冲。即地支中的正官用神被刑冲而破损。

当用神被刑受伤,四柱有会有合来化刑。丙日干遇支中子水,子中藏癸干为正官。正官用神被印刑伤,有亥、未与卯合成局,或有寅、辰与卯会成方,或有戌与卯,即可合住忌神,救得正官用神。

当用神被冲破,四柱同样有合可化冲。如丙日干遇支中子水,子中藏干为正官,正官用神被午反冲而根基不牢。有未与午,即可合住忌神,救得正官用神。故官逢刑冲合可解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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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财逢劫。即用神为财,忌神为劫财。

四柱有忌神劫财克用神,命有食神,就可泄劫财生财星。故食神是财星的救应之一。

四柱有忌神劫财克用神,命有官星,就可制抑劫财护财星,故官星是财星又一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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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财逢杀。即用神为财星,忌神为七杀。

四柱以杀泄财气为忌时,有食神,制杀生财,故食神是用神财星的救应之一。

四柱以杀泄财气为忌时,五阴干伤官可合杀护财,如乙日干,见年为七杀,丙伤官可合杀救财保财。

五阳干劫财,也可合杀护财,,如甲日干,见庚为七杀,乙劫财可合杀抗克守住财。故当七杀为忌时,

五阴干有伤官和五阳干的劫财又是护财的救应法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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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印逢财。即用神为印星忌见财星。

四柱印财同见而须去财存印时,有劫财,可制财存印。故劫财是用神救星之一。

四柱印财同见而须去财存印时,有合神,合去财星,印星不受克抑而得救。阳日干可合住财星而存印,如甲日干见癸为印,见已财为合。五阴干枭神也可合住正财,都是用财正印的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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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食逢枭。即食神为用神忌见枭神。

用之食神不可夺,四柱枭食忌相见,即使是两停也宜从中有制有化,有七杀,可化险为夷,故七杀是用之食神的救应之一。

四柱枭神夺食,有财星,也可制枭护食,故偏财也是食神的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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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食逢杀印。即食为用神,忌神为印星。

四柱食神制杀,印来帮倒忙,抑食护杀,有财星,可去印厚食,这叫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此中的财星便是有印星的情况下用神食神的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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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财逢伤杀。即用神为财,忌神为七杀。

四柱伤官生财,杀来化财为忌时,有合杀者可护财。五阳干劫财可合杀,如甲日干,见庚为杀,乙劫合庚杀。五阴干伤官可合杀,如乙日干,见辛为杀,丙伤合辛杀。故五阳干劫财和五阴干伤官都是用神财星的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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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官逢伤(刃格。杀逢食(刃格。即官杀为用神,伤食为忌神。

四柱官无刃不显,杀无刃不威,忌太过。有重印星,可护官或杀,又能约束伤食,使官或杀有制有帮又有护,权威不可挡。故肋力之印星是官杀之救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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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官逢伤(禄格。即用神为官,忌神为伤。

四柱官星有禄,官高位显,最忌伤官。有合伤者可护官星。

五阳干条神可合伤,如甲日干见壬为枭,壬可合丁伤;五阴干七杀也可合伤,如乙日干见辛为杀,辛可合丙伤。故五阳干等神和五阴干七杀可合去伤官,成为用神正官的守护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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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财逢杀(禄格即用神为财,忌神七杀。

四醉用神为财不须七杀来化时,有合去七杀者可护财。五阳干劫财可合杀,如甲日干,见庚为杀,乙劫可合庚杀;五阴干伤官可合杀,如乙日干,见辛为杀,丙伤可合杀。故五阳干劫财和五阴干伤官可合杀护财,是用神财星的救应。

四柱命局的成败救应,其中的轻重权宜很是灵活,能够从以上点到之处、还可从刑冲克合救应上举一反三、融会贯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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