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字看地支五行


地支,五行,八字

通过前面的,我们可知,人脱离母体之时,的年、月、日、时对应着天干地支,那么天干地支又是怎样和五行配合的呢?

在十天干中,五行的分配是甲、乙属木,丙、丁属火,戊、己属土,庚、辛属金,壬、癸属水。在十二地支中,五行的分配是寅卯辰属木,巳午未属火。辰、戌、丑、未属土,申、酉、戌属金,亥、子、丑属水。

这里,天干的五行要比地支的强些,再加上干支的阴阳不同,因此同样是木,可又是不全相同的。比如天干的甲乙木和地支的寅卵木不同,而同是天干的甲乙木,因为甲是阳木,属于栋梁之术,乙是阴木,属于花果之木,所以也有着一定的区别。对于这种五行在天干上的阴阳大小不同,古致有这样一种说法:

甲木一栋梁之木。

乙木一花果之木。

丙火一太阳之火。

丁火一灯烛之火。

戊士一城墙之土。

己土一一田园之土。

庚金斧钺之金。

辛金首饰之金。

壬水江河之水。

癸水一雨露之水。

然而对于这种说法,清代命理学家任铁樵却力辟其谬说:“夫十千之气,以先天言之,故一原同出,以后天言之,亦一气相包。甲乙一木也,丙火也,戊己一土也,庚金也,壬癸一水也。即分别所用,不过阳刚阴柔,阳健阴顺而已,窃怪命家作为歌赋,比拟失伦,竟以甲木为梁栋,乙木为花果,丙作太阳,丁作灯烛,戊作城墙,己作田园,庚作顽铁,辛作珠玉,壬作江河,癸为雨露,相沿已久,牢不可破。用之论命,诚大谬也。如谓甲为无根死木,乙为有根活木,同是木而分生死,岂用木独禀死气,阴木独禀生气乎。又谓活木畏水泛,死木不畏水泛,岂活木遇水且漂,而枯槎遇水反定乎。论断诸干,如此之类,不一而足,当尽辟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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