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精纪第卅二卷

杂论

崇为宝也,奇为贵也,将星扶德,天乙加临,本主休囚,行藏汩没。

王氏注云:年、月、日、时四柱,有五行上生下曰崇也。或更带官印、禄马、学堂、词馆、天德,生气贵神符合,必为间世之宝。奇者,乙丙丁、甲戊庚是也。四柱五行得之生旺,更于禄马中带三奇、印绶、天德贵神,必致身于贵显。将星扶德,天乙加临者,驿马后二辰,谓之将星,其上更加天乙、天德,兼遇崇奇禄马,则出将入相之格也。本主休囚者,年为本,日为主,盖遁月从年而为本,遁时从日为主,主本在五行生旺之处,加以贵神从之,则富贵可知。或五行休囚死绝,又背禄马贵神,徒有崇宝之贵,将星扶德,天乙加临,亦不免于行藏汩没。譬之甲子年、乙亥月、戊子日、庚申时,甲子自死之金,当生受乙亥绝火之制,加以戊子为本命之鬼,金火主本皆至亥子而休囚,庚申时又逢禄绝天鬼,虽有甲戊庚三奇,以其主本休囚,纵有小官,不免一生汩没。故知命以五行为先,神杀则从而论之矣。

莹和尚注云:崇为宝,奇为贵,若更将星扶德,天乙加临,所谓吉将交互,而福臻成庆也。举将星天乙,则诸宫吉杀可知。

无合有合,后学难知,得一分三,前贤不载。

莹和尚注云:且如寅与亥合,而不见亥,但得壬者是也。缘亥上有壬,壬禄在亥,故也。又如甲与己合,而不见己,但得午是也。缘午上有己,己禄在午,故也。又如寅午戌,而不见寅,但得甲者是也。缘寅中有甲,甲禄在寅也。大抵合中带吉,其福可知,合处相伤,却成无补。举一隅以三隅反,所谓得一分三,前贤不载也。

兼须详其操执,观以秉持,厚薄论其骨状,成败藉以心源。

莹和尚注云:秉持操执,观人所为也。以五行论命,亦须藉其德行,故术云:有心无相,相遂心生,有相无心,心随相灭。

王氏注云:形神吉善,命必向禄迎财,风貌稍低,定犯三刑五鬼,有命必有相,有相必有命。所谓心源者,亦由心而见命也。盖心正则吉,心曲则凶。(并珞琭子)

六虚临于乙亥,孟浩然徒有文章,三才会于壬辰,后季伦恣堆金玉。

乙亥乃文星也,六虚乃谩语神,文星附谩语神,则其人止有虚学,终不遇。壬辰乃水之库也,三才乃禄命身也,库中三才,则其人虽无清誉,而享万锺之禄。

有文无印,贾谊屈于长沙,有印无文,李斯专于上蔡。

文为文星、天才、词馆、学堂之类,印谓正印、印绶之类。有印无文者,虽不才而权重;有文无印者,虽怀才而位卑。

互禄互马,谁羡黑头相公;带刑带破,终为白面书生。

得互换之禄,又得互换之马,少年宰相也。遇三刑之刑,遇冲破之破,末品书生也。

若有天元羸弱,命不再苏;忽值本主休囚,贫寒无地。

太岁之干曰天元,生年生日,曰本主。天元所属之五行,己巳下支干刑克之,则曰天元羸弱,其人夭。本主所属之五行,于月与时上衰绝歇灭之甚,则曰本主休囚,其人窘甚。(并壶中子)

【五行妙旨】

自甲至癸,十干为天;自子至亥,十二支为地;以干合支,然后为人。凡命须要求之以天地,而断之以人。如甲用辛为官,乃看辛下得何支;用寅为禄,乃看寅上得何干;遂合支干名为纳音,定其五行之或死或生,或旺或衰,吉凶自见,贵人驿马准此。又以年为主,以日为本,盖遁月从年,遁时从日。以主推之,五行衰死,未必凶为凶,以本推之,则生旺类,但发迟耳。常以主配父母,本配己身,本吉主凶,当由自立,主胜于本,多出资荫,主本皆强,此名最上。人命年、月、日、时、胎五位,宜有情,又不可专执禄马为贵,刑杀为贱,全要圆机,探其妙旨。(李虚中书)

马无害,禄无鬼,食无亡,支合无元,干合无厄。

如甲子得丙寅为马,见壬子及水,在丙寅六合,破刑之上,是有害也。如甲子得丙寅为禄,不见正气,却看禄上得何干,其禄干亦要无鬼也。倒食顺食皆要无空亡、亡神。支合要无元辰,干合要无六厄。

旺无丧,衰无吊,妻无刃,财无飞,孟无孤,季无寡。

如癸丑木命,不要卯,此则旺无丧。如壬午木命,不要辰,此则衰无吊。阳制阴为妻,不可在羊刃上,故妻欲无刃。命后四辰曰飞廉,我克者为财,不可犯飞廉。四孟之人不得孤辰在命,四季之人不得寡宿之命。

体重须鬼,禄重须官,夫须尠,妻须倍,吉须显然,凶须沉昧。

五行体重,须鬼损裁;禄轻须官,如甲禄在寅,须辛而贵也。夫须尠者,己不可见甲众也。妻须倍者,甲见己多在旺地,是也。五行在吉神,方须显然见其清气,凶位见五行,须得凶杀沉昧,斯能无害。

支干太和而塞,夫妇失时而凶。

五行支干纳音位位相和,则蹇剥。假如甲子生,逢己巳,在秋生,又见甲午冲命,两金克己巳木,故凶。

四柱主本禄马往来,须分建破,天乙扶持,将德是冲,更辨尊卑。

谓当用处,有建不可破,已破却不可建,吉神在四柱中,各用干为贵。

有根而无苗实,贫而尚可甘食,本气绝而花繁,纵子成而味拙。

根基本主有气,虽运不扶合,亦可作平生自足之命。三元四柱本无旺气,得到福禄之运,亦不可以久荣。

至若贵神当位,诸杀伏藏,三元旺相,岂专神杀。

言天乙贵神论于干,看四时五行之气,及昼夜之干而定,若有气天元当位,则杀自藏矣。五行三元为本,若在旺相之地,不背克正气,不论神杀也。(并鬼谷遗文)

命中用杀,以五行为本。如五行得地,无贵杀而亦贵,虽有恶杀无害于事。若五行不得地,纵有吉杀,亦发不久,如冬月中花耳。(五行要论)

天元变化书云:看命不许苦使神杀,但宫辰中得一二杀,可表吉凶之理,虽神杀百余,坐当者十余。

凡官禄并马在旺库乡最为相应,只如甲乙禄属木,生于亥,旺于卯,库于未。庚子正月生人得木马,未时为马库,此命发禄在初限,若见亥,是马长生,到晚年才发,或官在长生亦迟,纵得早官,往远方也。(金书命诀)

【太过相忤】

禄多则贫、马多则病、印多则孤、库多则虚。

生旺多,无归宿。        

死绝多,无激扬。

五行不可大相伤。        

五行不可太纯粹。

贵人马多升跃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常人马多奔驰。

破要伤祸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空要空尽。

所爱者不可毁。          

所畏者不可旺。

先畏后爱,为福。        

先爱后畏,为祸。

合多不发,而媚。(寸珠尺璧云合多人滞)

学堂多,则无成,少可。

贵人多,则巽懦而无志。

禄马太显,不可以贵人论。

贵人表里足,不可以常人论。

四柱俱阳,口恶心善。

    

四柱俱阴,狠戾沉毒之人。

拱要拱马、拱禄、拱福神、拱贵。

不要拱刑、拱祸、拱岁、拱时。

阴阳贵在均协。

凡命丙辛壬癸见戊戌,则戊土当涂,刃伤折挫。壬子丙午,丙午壬子,水木精要,阴阳纯粹,余位无助,亦非常器。加以季秀之气,则旷世无忌,大德有容,富贵不能淫,威武不能屈也。如金水清白,当为颖丽之格,特不可见土,见土则水混,水混则金暗,令人福浅。卯酉日出入之地,子午阴阳二路,遇之者,令人往来不定,岁运亦然。巳亥为两极之地,天地斡旋,寅申为三停之方,邮递往来,如人遇之,多不执一。丑未迟迟,辰戌速速,遇之令人执方,性不通变。辰戌有气,却能建立大事。

丙子人四柱有壬寅,是壬入丙家,就破不美。庚子见庚午,是五鬼临门。戊寅见甲寅,甲克其戊,戊寅随势克甲寅,是支干纳音,上下不和,除别有福神,方为福力。癸酉见戊寅,戊土克癸水,又金气向绝乡,劫杀元辰居中,除得月令中秀气,方可为用,亦久而不可。庚午丁酉互旺互破,乃旺中破也,不好全为福力。己未辛酉,虽得食却归死地,终久不佳。乙丑、乙未、庚辰、庚戌见戊寅,大好。戊寅见之亦好,大运亦然。经曰:如得刚金济戊寅,欲绝不绝成福力。乙卯见戊寅,戊寅见乙卯,是丹阳大好。命书云:三奇之际,尚有虚声,死绝之中,尤存生旺。此语近理,盖三合三奇,不合月份,则不贵。如甲戊庚,有子午时方贵。乙丙丁,有寅卯时方贵。(天元变化书云:乙丙丁正爱酉亥,更者纳音有无交涉)余则主羲居假合,庶出、过房、赘婿之事。又云:凡三奇三合,带月令中秀气入贵格者,不免有庶出、过房、作赘之事。

凡命见三合三奇,而本年不带,在四孟生而得四仲、四季月日时,四仲四季同论,及胎月日时互换干合,或六合,而本命不带者,皆名曰掉太岁,多主离祖,孤立,为人不得力,少救助,却宜义居假合而立也。贵命则多倚伏而升进。凡四柱而带三奇三合者,本身若不是过房庶出,将来子孙中,必有过房庶出,随母之子或自身作赘,命宫三合,亦用之。古诗云:三合与三奇,清秀更饶肥,不为过房子,便为随母儿。又云:时日犯三丫,降生须异诧,不是偏室生,即多星月下。此无他异,三合也。

财帛之宫怕空绝,衣衫常破裂,若得吉神助此宫,终是衣禄丰。

兄弟宫中有贵人,急难得相亲,若见六害并劫杀,孤栖守残月,更看刑墓入空亡,夭死主残伤。

长生三元守田宅,家业荣显赫。

父母高年主寿延(常临此宫),父母享终年。

只爱三元守男女,必定招文武,若逢孤寡入刑冲,子息一时空。

奴仆宫中怕刑杀,奸诈奴婢绝。

对面元来妻妾宫,吉宿保昌隆,怕逢孤寡与空亡,琴瑟不久长。

疾厄元来居第八,不可入刑杀,若见冲破及三关,疾病主连连。

迁移宫有长生贵,不求财自至,百事荣达又相当,多致外州主。

官禄宫中有吉神,官职日迁荣,若见沐浴及暴败,日日招灾害。

福禄相貌二宫祥,形貌好儿郎,学堂文章临此位,终身得高贵。

命宫帝座详在前,祸福总自然。(直道歌)

灵台经云:有妇人配宫法,一命宫、二容质、三姊妹、四舅姑、五男女、六婢妾、七夫婿、八疾厄、九嫁高、十邑号、十一福德、十二相貌,云出四经。

凡命前五辰为宅舍,若遇有气之乡,及有吉神临之,主有好宅舍,门阀崇峻,宗族贵盛,子孙华显。假令甲申生人,宅舍在丑,十二月生,得天乙临宅舍,余准此。若居无气之乡,及有凶神临之,主其宅多虚耗,财帛不聚,舍宇不完,或无祖父资产。假令庚午生人,宅舍在亥,甲子旬中亥落空亡,又遇劫杀临之,余皆准此。若在破宅杀中,亦主不好,命后一辰是也。又看宅纳音与本名纳音,相生即吉,宅克身得好宅,身克宅必破散也。凡禄命虽有休旺,更论其宅,以辨吉凶。假令甲申水人,以己丑火为宅,正月生,虽在建禄、宅旺中生,以身克宅,后当破落。假令戊午火人,以癸亥水为宅,九月生,宅冠带,十月生,宅建,十一月生,宅旺,又值宅克身,必得好宅。若甲子金人,以己巳木为宅,二月生虽逢宅旺,合有好宅,后亦破散,以身克宅也。若宅鬼旺中生者,有官则吉,无官则凶。假令甲子金命人,八月名为宅鬼,旺中生木宅,以金为鬼,金至酉上旺,余准此。破宅杀者,取命后一辰是也,主无祖父产业或客死他乡。(并三命钤)

日时破宅宅须破,太岁冲年亦深祸。

宅者,太岁前五辰,干合者是也。且如甲子人以己巳是宅,其人如犯亥,其宅受破,命元稍薄,太岁冲年亦须破也,须是为长方可断。且如丙子人,得辛巳金,宅遇乙亥年之类是也。(沈芝源髓)

凡命后五辰为田园,若居有气之乡,福神临之,主其人田园盈野,仓库充实。假令甲子生人,田园在己未,六月生,季夏土乘旺气,又逢天乙贵人临之,余准此。若遇无气之乡,或凶神临之,则主田园瘠薄,仓禀空虚。假令戊子人,田园在癸未,六月生,甲申旬中未落空亡,除准此例。(三命钤)


点击阅读全文

郑重声明:本文《五行精纪第卅二卷》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,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,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,多谢。